第一条 为支持研究成果专著出版,鼓励科技工作者开展创造性工作,系统与进化植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特设立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出版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版基金面向重点实验室,专项用于资助本学科优秀的和重要的学术著作的出版。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
1.学术专著,即作者在系统与进化植物学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在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即作者汇集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的已有资料、前人成果,经过分析整理,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应用技术著作,即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用于生产实践或者总结生产实践中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第三条 下列情况不列入资助范畴:
1.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
2.编著、译著、论文集、一般科普读物;
3.教科书、工具书和一般数据库;
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出版物。
第四条 资助项目的确定,遵循“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资助出版学术价值高、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的专著。
第五条 出版基金主要来源:由实验室管理委务会在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年度总预算中安排专款。实验室管理委务会负责审定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决定与出版基金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等。同时接受国内外单位和个人捐赠。
第六条 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第七条 资助经费应当专项用于资助项目出版物的编辑、稿酬、版权费、校对、排印装、复制、原辅材料及资料购置等直接成本费用支出。
第八条 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本实验室成员、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所有者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时,须有委托书。著作权属多人时,须出具由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书。
2.申请者须在已完成全部书稿或大部分书稿的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
3.申请者和主要合作者不能同时提出两项及以上申请。
第九条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填写《系统与进化植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
2.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的具体推荐意见;
3.提交书稿的前言,目录(至少到节一级),主要参考文献以及能反映书稿特点和学术水平的重要章节的样稿,其他相关材料(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
4.全书80%以上稿件(本材料不必提供书面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即可)。
第十条 出版基金每年接受申请一次,受理时间为8月10日至31日。
第十一条 出版单位须在受资助著作印刷出版后一个月内,将样书三本(套)送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第十二条 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科技学术著作须在扉页标注 “系统与进化植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
第十三条 对已获批准,但未能按期完稿或达不到预定要求的书稿,重点实验室室务会可向出版单位协商提出延期、中止出版和撤销资助。
第十四条 出版基金资助的经费拨至出版单位,出版社按财务规定填写经费决算表报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系统与进化植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系统与进化植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09年6月23日
附件:LSEB出版基金申请表